本贴为陈述以及问责
1.だんご会员在接任务后在相应版块发主题来取得勋章,发的是什么我不提了,当时我来晚了,具体还不清楚,就说,交给各个板块的 版主自己处理(处理结果,相应主题删除,相应勋章收回) 2.だんご会员在聊天室几个主题分别8连,13连,18连,24连(等等),内容重复,其中8连,13连,18连我全部删除,24连保留一贴 另外在其他的一些版块也有多连的情况,其中图区一贴4连我只保留了一楼 其他的情况都交给各版区版主处理 3.对于追加惩罚的说明 随后我对だんご会员采取全局禁言3天, 处理理由1.恶意赚取勋章,(是不是"恶意",自己看所发的帖子) 2.严重恶意刷回复,多连(是不是"严重","恶意",反正我是没见过能连24贴一样的) 3.有海星,有帮助过家族宣传 4.初犯 没有存在意义的帖子删除是肯定的 基于1.2.两项,本应不只禁言3天的,考虑到3.4.两项,就给与3天禁言,希望能以此为戒,并且3天后就能有更新改过的机会 必要数据: 用户名 禁言范围 封禁类型 封禁时间 封禁天数 管理员 禁言原因 だんご 全局禁言 定期禁言 2009-08-13 16:50 3 ★荭豆κiζs 全论坛恶意灌水,恶意取得积分,初犯禁3天 下面为版主间处理这事的QQ聊天记录,只是为了证明"禁言3天"决定是我一人作出的(意义不大,可以不看) 加密800点,有需要可改加密数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会员だんご"(我的)处理到此为止 =------------------------------------------------------------==========----------= 1.007会员在不同版区多个不同帖子回复基本相同内容+部分夹杂无意义2连,3连: 部分例子: 第17位,观察到此一游 您正在看的文章来自动漫大家族 http://www.dmdjz.com.cn,原文地址:[url]http://www.dmdjz.com.cn/read.php? tid=20262[/url] 第8位,无耻到此一游 您正在看的文章来自动漫大家族 http://www.dmdjz.com.cn,原文地址:[url]http://www.dmdjz.com.cn/read.php? tid=20269[/url] (数字刷到多少我没去认真看) 生日贴3连,前2贴正常,最后一连: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呵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处理情况 1.多版区,复制,然后大量刷带数字无意义回复 2.夹杂,的2连,3连,我判断为非网络因素或bug,为恶意灌水(连的帖子内容不一样,带"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字眼) 3.当时没有停止刷的迹象 4.鉴于当时发生在多个版区多个贴子,前台操作不能及时的删除有关回帖 5.部分帖子属正常回复 6.初犯 基于1.2.3.4,我采取先禁言,再看情况删除回帖, 考虑5.6,采取全局禁言3天,希望能以此为戒,并且3天后就能有更新改过的机会 必要数据: 用户名 禁言范围 封禁类型 封禁时间 封禁天数 管理员 禁言原因 007 全局禁言 定期禁言 2009-08-13 17:15 3 ★荭豆κiζs 第多少了? 下面为版主间处理这事的QQ聊天记录,只是为了证明"禁言3天"决定是我一人作出的(意义不大,可以不看) 加密800点,有需要可改加密数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会员007"(我的)处理到此为止 -=------------------------------------------=----==---------------- 禁言的2个都是我禁的,都是个人决定,该决定并没有与其他管理人员取得共识,为自己判断,觉得处理有问题的请找我(作用不大),或 者找管理员(明显有用) -=================== 另外发笑话10贴做任务的,本来已经盯上了的,其后我没管了 基于1.帖子不算恶意,2.出现这情况为论坛没有相关规定,没有规范好,3.非恶意的,如果我处理算越权了吧 -=========---==--=-- 后面各位小号说的事情,大家也知道,我不说了,我也没多管了,(上诉当然要找比我更高的人啊) =-=-=--============- 下面对于部分"版主"们说的,加密250,有需要更改请提出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最后 如果我不禁言,就不会有后面的一系列事情 或者我禁IP了,也不会有后面的一系列事情 所以这后面的全部都是由于我的处理失误,要走我第一个走,你们别吵吵嚷嚷, 不要说我是超版不会走什么的,我早就看上几个论坛并且有所发展了 "传说中的伤(39149568) 02:05:37 别跟我说想走啊,现在想走的太不给我面子了" 我不是想走,我是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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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9-08-14 02:11
"经过考虑,我自己提出了这个解决办法,就事论事的解决办法是,现在给我生杀大权,事情的起因是我引起的,过程中我没处理好,结果上,我来承担这个责任,这次的事,我来收尾
您正在看的文章来自动漫大家族 http://www.dmdjz.com.cn,原文地址:http://www.dmdjz.com.cn/read.php?tid=20401" 上面说的很清楚,是我禁的言,轮不到你负责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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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9-08-14 02:20
回 楼主(★荭豆κiζs) 的帖子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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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9-08-14 02:54
加密的内容一个也看不到。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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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9-08-14 03:35
一份权利一份责任。从我的权利就可以看到高权利的背后责任有多大。
红豆有着超版的权利,自然也有着维护论坛安定的责任。 你的删帖禁言没有人说过有错过,应该说是你来禁的还好,如果换作是我,捣乱的人我会扣分都懒得扣,没耐心的直接禁言处理。 问题在于だんご的请求解封上,因为是我先短信告诉他,新人拿优秀会员勋章怎么说也要表现下了来。所以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加上他本人也在道歉,也在宣传家族,所以才站出来说立即解封的话。 问题的关键不在你禁言他,而在我的任性要求,立即解封上。 其实看淡点也就一小事,但不看淡也能成为一件大事。而今天不幸的是大家没有看淡,所以暑期时就潜在着危机通过这个导火索爆炸开来。 要说没责任的话,那只有什么都不管才会没责任。只要插手了,就必然有责任,但你又能承认不管的没错吗? 好吧,就算有责任,那难道红豆你也要不负责了吗? 就算有你的责任,那也才是一次的责任,要有一次错误就便当,那我早可以去见如来佛了。 从过错中吸取教训才是当取之道,你实在想不通的话,下次继续给我来了,反正我已经罪过累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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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9-08-14 06:54
![]() 其实当初为了什么大家走在一起 这你们大家会很明白 就连生活也是这样 谁不是有时候跟自己的亲人朋友吵吵架 或许大家真应该冷静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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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9-08-14 08:36
呐。。。看你们的聊天记录说明都有在为家族着想,多冷静想想以后这样的事就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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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9-08-14 08:47
回 4楼(梦幻的夏) 的帖子
不能因为你的错就减轻他的错,真的要罚,你就把自己和他都罚了!他是招人了,拉宣传了,但是拉的人也都差不多吧! 又不是小孩子,而且还有一个号,他就真的不知道那种行为很恶劣么! 从过错中吸取教训才是当取之道 这是你说的,但是别忘了,水也有干净与脏的区别 药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吃 你怎么知道,自己一定就没用错经验! 老夏,我希望你也能静下心来 认真的考虑,你说版主们不冷静,你自己也一样 我昨天不在线,没参与讨论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算旁观者 旁观者清,我虽然也火大 但是我觉得还能看到一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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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9-08-14 09:00
豆豆酱我不认为你有做错了什么。
禁言三天没有什么问题。 だんご 和007这样的恶意灌水的确应该处罚。 考虑到だんご 是人工灌水,而且是为了任务,相信他是很想在家族里呆的。于是,禁言三天。 三天不长。 然后,だんご 一求情,老夏说解封。 那么,我便不明白豆豆的处理有什么意义了? 版规?要了什么用?超版?要了干嘛? 做错了事,就应该接受惩罚。道歉什么是说明他的态度,并不能抵消他所犯的错误。 后来,老夏一直强调他想留住每个人的心情,要我们理解他,问我们为什么不能理解他? 但是,他为什么不能理解我们呢?不能相信我们呢?他是为了家族好,难道我们就不是? 这样的老夏,让我觉得很失望。 这样的事老夏已经做了不只一两次了。量变引起质变。 我的离开也是迟早的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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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9-08-14 09:24
嘛……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就算了吧,以后注意点就行了,大家以后就不要内部搞分裂就行了,我想,谁都不希望有谁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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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9-08-14 09:26
回 8楼(望秋のくさ) 的帖子
秋姐,EVA,现在不要谴责老夏了,你们说的我昨天都跟老夏沟通过了,我听了老夏的想法,也将斑竹们的想法告诉了老夏.公平的说,我们每个人都看到了自己看到的事实,也只看到了自己看到的事实,一件事2面看,印象肯定不一样,事情发展到这样,我们想挽回,而老夏也开始挽回了,昨天老夏给我权利处理,我把引起事件的ID全部永久禁言处理,现在没必要围绕这个事情争执了,不管老夏之前怎么说的,现在他给我权利做完了.以后也有一个专门处理这事的职务,所以大家想想怎么样将剩下的问题解决吧,不要再追究管理团队的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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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9-08-14 09:55
回 11楼(战之伤) 的帖子
老夏需要站出来,承认错误。这是我的想法。 首先,他这么做寒了不少版主的心 其次,他自己也说了小英的事! 那么为什么这次不能来道歉! 最后,昨天的事,我还是认为他最初就做错了!处理也错了! 既然犯了错,那就要敢站出来! 这不是把权力给你就可以的了 如果在做错事情之后,叫别人帮自己弥补 那还有意义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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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09-08-14 10:02
大家都不要闹了、 各位版主在一起静心讨论、大家商议出来的结果才是公平的。
峩们家族不要为了两个恶意灌水的人、就内乱。 家族好不容易走到今天不能说散就散啊。 版主们静心考虑、不要为了一点小事情就抛弃了家族。 毕竟这里面有沵们的心血啊。 而且、家族也需要沵们、大家都需要沵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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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09-08-14 10:11
事情大概明白了,虽然是二手资料。
红豆的做法我觉得没错。虽然有道歉,但是立即解封还是不是很合适。看过老夏的数据我也能明白老夏的心情,但是既然那位新人有心道歉,那么等三天也不是很大的事,何况还有一种叫MJ的东西。 可惜还有两个800光玉的东西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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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09-08-14 11:52
就算找个人来承担下来又怎样。
如果人心散了,什么也是空谈。 既然伤已经做出了决定,大家也别再说谁的责任多。 这些事足够给在位的离开的各位仔细想想了, 家族对我们的意义何在。 注意到最后一句,越觉得无力,谁也不会是谁的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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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09-08-14 12:35
谢谢,能帮我清积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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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09-08-14 12:39
引用第9楼鱼甲于2009-08-14 09:06发表的 : 我知道,鱼甲兄是值得我学习的对象,咱就是管不了自己嘴巴,不了解经过就乱发言,给大家添乱了…… 我的话,大家就尽量无视好了,如果可以,就把它删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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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09-08-14 12:41
回 12楼(eva2203) 的帖子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就如同宇智波带土说的,“身为忍者,破坏规则和规矩的人会被称为废物,可是,不珍视同伴的人连废物都不如。” 只是个立即解封的要求而已,不是用管理员权限独裁决定,而是一直一直在版主群里解释着要这样做的原因。 如果当时有人站出来,说一句“嘛,解就解了,反正他再乱灌还可以封,灌多少后台也能几步全删除。”把事情看淡化的说,也不会如此。 遗憾的是当时的全体版主都想着他一个道歉就解封,我们算什么。 确没人去想,解封和不解封你都一样是大家族的一份子,是管理团队的一员,是我的左右手。 而他禁言三天也是解封,立即解封还是解封。早晚都是解封,何不早点得个人性化的好名声哩。 我还举例了现任版主中也有刚来时被禁言过的,如果没有人性化的一面,就不会有今天版主群的他们了。 可惜,我解释立即解封的理由来解封慢了,最后会员也不在了,还让版主们也对我失望了。 所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就是形容的现在的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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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09-08-14 15:56
~~~~~
光玉不够,全部都看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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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09-08-14 16:41
1.当时我就说过,要解封老夏可以自己去,你是管理员(级别),我没有提出过反对,也没有提过任何意见,
因为我明白,重改不重罚,现实的法律,也是希望人能改过,而不是单单的给惩罚,青少年犯罪被判所谓的劳教,就是通过劳动来教育,改造. 再说一次,在当吵吵嚷嚷的情况下,我对你要解封完全没有提出过意见,并且话里头是让你:决定了就快去解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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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09-08-14 17:48
Re:回 12楼(eva2203) 的帖子
引用第18楼梦幻的夏于2009-08-14 12:41发表的 回 12楼(eva2203) 的帖子 : 老夏,我建议,你去街上乱贴广告,看看城管会不会说:贴就贴嘛,贴的再多我也不怕,实在不行还可以抓你回去喝杯茶。 引用第18楼梦幻的夏于2009-08-14 12:41发表的 回 12楼(eva2203) 的帖子 : 就像红豆说的一样,青少年犯罪都要去劳改 可按你的思维方式就是,劳改几天会放出来,现在放出来也是放了,早晚都是要放的,何不做个好人早点放呢? 并不是什么时候做好人就一定是好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PS:你可以去杭州交通大队问问要人不,他们肯定需要你这样的人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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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09-08-14 18:14
老夏,我建议,你去街上乱贴广告,看看城管会不会说:贴就贴嘛,贴的再多我也不怕,实在不行还可以抓你回去喝杯茶。 在街上贴广告,清理一张要贴几百张甚至几千张的时间,还留有痕迹,当然会被禁止。 论坛就算他刷了几千帖,我也只要一分钟不到就可以给他清成0。 相较之下,刷帖和在街上贴广告,可以相比较吗? 就像红豆说的一样,青少年犯罪都要去劳改可按你的思维方式就是,劳改几天会放出来,现在放出来也是放了,早晚都是要放的,何不做个好人早点放呢?并不是什么时候做好人就一定是好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青少年犯罪和刷帖更不能相比了吧,我立即解封了他又怎样,刷的积分还是没了,他又是从0开始。而封过一次的他又能再刷吗?可以,那接下来必然是永久性的封。会员的权利有限,他能选择的只有认真发帖和不发帖。 法律不外乎人情,更何况我们还是温暖大家族。 解封理由1:当事人已在道歉。 解封理由2:当事人有宣传家族。 解封理由3:此事我也有一定的责任。 解封理由4:我们是温暖大家族。 解封理由5:会议区的理由。 他犯的不是滔天大罪吧,一个已经在认错的人,为什么要个尽快解封就这么难。 说我无视版主决定的,我用得着晚饭都不吃,在那向你们解释解封的理由吗? 弄得自己三餐不定,误了时间人也走了,还闹出版主意见一堆。 梦幻の夏 14: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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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09-08-14 18:34
乃们真能聊啊,有这种闲心好好想想家族以后怎么办吧
乃们聊的就不是一件事情,怎么可能能谈出结果,我服了。。。 没意义的争论少点吧,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家族不能事务区热了别的版冷下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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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09-08-14 21:05
对不起!您没有登录,请先登录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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