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神秘时代的帷幕,每天下午茶一帖的推理秀,唯一看透真相的是一个外表看似大叔,头脑却过于常人,他的名字叫做名侦探老夏。
![]() 美国加州奥克兰市。 一天下午,在当地两名警察的协助下,探长西科尔和助手丹顿小姐于森林公路中段截获了一辆走私微型冲锋枪的卡车。经过一场激烈的搏斗,4名黑社会成员有三名当场被擒获,而此次走私军火的首犯巴尔肯被丹顿小姐的手枪击中左腿肚后逃入密林深处。西科尔探长立即命令两位地方警察押送被擒罪犯往市警署,自己带领助手深入密林追捕首犯巴尔肯。 进入密林后,两人沿着点点血迹仔细搜捕。突然,从不远处传来一声沉闷的猎枪射击声和一阵忽隐忽现的动物奔跑声。看来,这只动物已经受了伤。果然,当西科尔和丹顿小姐持枪追赶到一块较宽敞的三岔路口时,一行血迹竟变成了两行近似交叉的血迹左右分道而去。显然,逃犯和动物不在同一道上逃命。怎么办?哪一行是逃犯的血迹那?丹顿小姐看着,有些懊丧起来。但探长西科尔却用一个简单的方法,便鉴别出了逃犯血迹的去向,最终将其擒获。 请问,西科尔探长用何法鉴别出逃犯的血迹? [expan=查看答案]人体血液中盐的含量远远超过动物血液中盐的含量,西科尔已经以他敏感的舌尖品味一下两行血迹即鉴别出来。[/ex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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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1-10-27 10:55
用舌头舔血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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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1-10-27 12:53
表示化学和生物i都没有学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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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1-10-27 18:36
好敏感的舌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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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1-10-27 19:34
啊- -人血是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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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1-10-27 22:16
其实不用 犯人是左腿肚受的伤 因此行走应该不快 所以血迹应该是一直线且带有拖拽样 而从动物的奔跑声看来应该是一只4只蹄子或爪子的重型生物 而且跑的不慢 这样它的血迹就是有间断且血迹掉落下来的时候会溅射出比较大的痕迹 和左腿受伤左脚不能离开地面只能在地上拖拽是不一样的(没人会跳着走吧)并且逃到了密林深处 应该会在泥土上留下人的鞋印和动物的蹄印 说了这么多 只为一句话 舔血什么的 我死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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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1-10-28 18:44
探长之类的都是学识过人的疯子吗?随便就能搞定个案件,小说里的罪犯还真是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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