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勒皮(Le Puy-en-Velay)法院的三个女性法官前,站著一名低著头、红著脸的壮硕青年。这个在某大企业工作的工程师今年 25 岁,努力地想表达自己对这种特殊漫画的热爱。
审判长玛格丽特: 「你对这种以六到八岁少女进行凌辱的描写不感到异常吗?」 青年: 「如果你有读精神科医师的报告的话, 就知道我的感情投射对象是少女,不是凌辱者。」 「你的学历高、智力也高。 医师的报告单纯只是针对你个人见解的抄写,我无法採信」 「我在被拘留后的一个礼拜和精神科医生进行过面谈, 之后也和母亲讨论过。」 审判长敲著自己的额头说: 「啊,是这样啊。不晓得你知不知道就是了,全世界最不想谈这件事的应该就是你自己的母亲吧?如果真的有什麽想讲的还是找精神科医师吧,最好不要把你的母亲牵扯进来。」 辩护律师伊莎贝尔以「孤独、没有性生活」的被告生活环境请求法官酌情轻判,法官最后判这名青年「徒刑一年(缓刑),禁止一切有可能和未成年者接触的活动,并将姓名登录于性犯罪者名单」......! 你没看错......在法国,看萝莉(被怎样)的漫画也算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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