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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阔少开EVOLUTION撞人事件跟踪报到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09-05-12 14:09
杭州EVOLUTION撞飞行人 路人斥其态度差
http://www.dmdjz.com.cn/read.php?tid=12506;u=130


看完《南京》丧命 万峰狂骂撞人阔少

         被撞青年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 看完《南京》后在回家的路上,被车撞出20多米,飞起2层楼高 魂飞西天。
     万峰大怒:你看看这些臭德行!有钱就了不起,有钱你没教养,还强词夺理,打你两个耳光是便宜你,要我在场起码打你百下,踹你十脚,还不解气,混账!

 焦点:当时车速是70公里吗?有钱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网友提供: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
  网友提供:那个少爷“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



事件回放视频介绍


万峰狂骂撞人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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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雪无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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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9-05-12 14:12
真是气愤,难道就没天理了么?
生活就像雪一样,一点一点堆积起来。当阳光到来时再慢慢融化,让我们从新回味记忆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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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9-05-12 14:16
杭州警方8日通报说,7日晚,一位年仅25岁的高校毕业生在走过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狂飙的三菱跑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出事后肇事者同伴在街头说笑肇事司机坐在旁边的警车里。他双手不停地盖着脸,不停地挤着前额,揉着眼睛,偶尔露出手指缝,看着外面的动静。  

  警方通报说,根据初步调查,7日晚,肇事者胡某驾驶三菱跑车从杭州城东开往城西,结伴同行者两人也各自驾驶跑车。20时05分左右,胡某所驾跑车在西湖区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嘉西区门口时,车头撞上了由南往北过斑马线的路人谭卓,造成其受伤,经浙江省同德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杭州某企业员工。据他的同学和同事反映,谭卓在浙江大学就读和工作期间表现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这起交通事故引起杭州社会舆论强烈反响,目击者纷纷通过网络等途径声讨肇事者。事故发生后,杭州当地一个网络论坛就出现一个题为“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并附有现场照片,引来大批网民发表对飙车族的留言。

  事故发生后,西湖交警大队赶至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警方表示,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已经超速。胡某也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目前他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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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9-05-12 14:17
网友回复:

  游客 122.232.22.x 发表于 2009-5-11 10:26

  交警领导新闻发布会说话不严谨,有帮肇事者开拓嫌疑,70码与100码的判罚结果是不一样的,执法者要公平。不然这样的悲剧在你们的保护下,还会发生的……

  游客 118.249.27.x 发表于 2009-5-11 10:08

  要杀杀有钱人的锐气!太他妈的横行了

  游客 221.234.59.x 发表于 2009-5-10 23:57

  70公里?撞飞两层楼高?别的不说,那飙车的年轻犯这样的错可以理解,从小到大环境诱惑的难免。不过当地警察拖出去吃枪子好了。

  游客 221.234.240.x 发表于 2009-5-10 22:58

  斑马线有用吗

  游客 123.154.95.x 发表于 2009-5-11 00:13

  看了这个心里说不清楚的滋味  有钱人你就那么猖狂啊   垃圾垃圾```万峰骂的太对了

  游客 222.184.105.x 发表于 2009-5-10 23:45

  还是素质教育体制的问题啊   这年头有钱有权就=与可以凌驾法律之上   谁拳头打谁就是老大

  游客 60.2.188.x 发表于 2009-5-10 22:13

  现在这社会有点像猿人了  整的真是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说他们是牲口 畜生 都对不起这种动物  哎    干脆在来一场流星撞地球得了
  游客 219.148.48.x 发表于 2009-5-11 11:38

  呼唤社会公平,呼唤社会正义。法律是为谁制定的?

  游客 58.46.129.x 发表于 2009-5-11 11:20

  官官相护,官富想护,你们难道不知道吗?这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的,但是如果我是那个车祸死者的家人的话,如果法院判决不公,我会先想办法混进他家,在找机会把他杀掉,然后自杀

  游客 60.11.49.x 发表于 2009-5-11 11:30

  枪毙算了,费啥话

  游客 59.175.40.x 发表于 2009-5-11 11:31

  这个社会还有公平可讲吗,有钱有势就行了。撞了就白撞了呀,谁让咱是平民老百姓咧,只能认倒霉了哦

  游客 219.148.48.x 发表于 2009-5-11 11:38

  如果政府就是对有钱人服务,我认为这样的政府没有存在的必要,还放屁说70公里,你们是有钱人养的狗吧,我不会为这样的政府服务
  游客 218.62.26.x 发表于 2009-5-11 13:17

  宋建林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叫人民警察???????????????///
  如果不知道我告诉你!!!!!!!!!!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给有钱人服务的,如果是给有钱服务,那不如就叫有钱人的狗

  游客 117.92.123.x 发表于 2009-5-11 13:11

  执法请公正

  游客 218.62.26.x 发表于 2009-5-11 13:02

  当地交警你们的心都是铁打的吗??????????????如果是你的孩子,还会 是70码吗????????????良心啊!!!!!!!!!!!!!

  游客 60.30.86.x 发表于 2009-5-11 12:51

  你以为国外就有公平?可笑!还是以后过马路的时候小心点吧!什么?绿灯?别看灯了,看车,没有车才可以过的!

  游客 221.1.152.x 发表于 2009-5-11 12:43

  用车撞死这个狗日的 富家狗

  游客 125.76.75.x 发表于 2009-5-11 12:41

  为P人民服务,人民为他们服务懂不!

  游客 125.76.75.x 发表于 2009-5-11 12:40

  你们别在那自我陶醉,这个肇事者要是判死刑,我脑袋砍下来给你们当凳子!

  游客 125.76.75.x 发表于 2009-5-11 12:39

  要什么公平,公平去外国吧.中国没有!!!!

  游客 122.194.36.x 发表于 2009-5-11 12:29

  杀一儆百!!!!!!!!!

  游客 218.4.138.x 发表于 2009-5-11 13:23

  70码?不会把人撞出俩层楼高。《交警领导新闻发布会》拿人钱材,替人消灾 ?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游客 124.42.5.x 发表于 2009-5-11 13:23

  我对杭州的警察、法院系统没信心,顶一下前面一个哥们儿,大家等着看吧,肇事的小子如果判死刑,我也把头砍下来给你们当凳子!

  游客 218.25.132.x 发表于 2009-5-11 13:35

  大连大兄弟支持你!

  游客 61.128.234.x 发表于 2009-5-11 13:38

  难过国外不公平我们也要跟着不公平吗?难道一切都要以国外为标准吗?难道国外的就是对的吗?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看灯过马路?为什么我们要改为看车过马路?这是我们的管理出现了问题,我们的交通部门腐败太过严重!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把看灯过马路改为看车过马路那么简单,我们要喊出我们的声音,要让相关部门看到这问题的严重性,只有当制度变好了,我们才能真正的安心过马路!

  游客 218.59.103.x 发表于 2009-5-11 13:42

  这个宋建林,强烈要求开除他!这水准也配当交警副队长?!

  游客 218.72.195.x 发表于 2009-5-11 14:14

  这才是现在真实的社会呀,官官相护,有钱的才是大爷呀.

  游客 112.112.119.x 发表于 2009-5-11 14:21

  哪种人,应该凌迟,简直没有任何人性可言

  游客 218.22.104.x 发表于 2009-5-11 14:21

  简直他妈的都不是人,有钱就了不起啊,你看看那些人,除了吃喝玩了,还他妈的能干什么,就是社会败类,连畜生都不如,还有那些所谓警察,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他妈不干事,就是刽子手,都应该拉到监狱做个十几奶奶牢,罚他个倾家荡产,看他们还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就知道欺负老百姓,他妈的,那些有钱人怎么就没看他们板着脸去对付,这是个什么社会,灭亡算了,你们看看这样中国还有前途吗,还什么和谐社会,什么共产主义,就这样还是算了吧,省的让世界人民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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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9-05-12 14:28
回 3楼(★荭豆κiζs) 的帖子
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

上面的网友回复成这样,明显不知道这个道理

前些时间什么官员组队搞15岁女的,按call hen罪而不是强J,那法官还说call 很罪的量刑起点比强J高,没错是比他高,但强J最高刑罚30年,call hen罪最高才10年,法官明显帮了那些官员(谁叫你不是官?不是dang员?)

在前些时间,深圳的一个官在WC搞了个学生,无罪,法官说中出是为了给那学生MM补充营养(蛋白质)

不怪的个个都去考公务员啊,帮人补充营养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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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的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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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9-05-12 14:33
这样的事件也不是头一回了吧。
前段时间的嫖幼案,还有前几年的那个银行行长贪污,还有很多未被公开的事件,这个世界早已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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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夜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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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9-05-12 14:41
结果如我所料,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钱就是一切,虽然不想承认,但事实证明就是如此。
俺はロリコンじゃない、好きになった女の子がたまたまロリだっただけだ!
[fly][/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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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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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9-05-12 15:01
■■定律不是现在才有,历史上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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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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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9-05-12 15:21
这个世界太黑了!!
家族麻将群欢迎各位喜欢日麻的朋友(←点我加入),不会也没关系,会有人教
(口胡,明明是日常、游戏、动漫聊天群,麻将群不打麻将是常识【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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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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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9-05-12 15:21
有钱就是了不起,TMD某些有权的还更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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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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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9-05-12 17:02
这个世界早就崩坏了
所以需要出现新的秩序
每年都会入选人气战 每次都会被首轮 已陷入轮回 悲伤的α世界线收束,无论多少次,我一定要找到离开这里的方法 0.1 El psy congr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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ナイトメ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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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9-05-12 18:30
回 4楼(★荭豆κiζs) 的帖子
不对,强 奸罪和抢夺、杀人并成为三大罪,这三种罪最高可以判死刑的,也只有在别人对你犯这三种罪的时候无论你怎么反抗都不过分,永远不会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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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09-05-12 18:35
Re:回 3楼(★荭豆κiζs) 的帖子
引用第4楼★荭豆κiζs于2009-05-12 14:28发表的 回 3楼(★荭豆κiζs) 的帖子 :
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

上面的网友回复成这样,明显不知道这个道理

前些时间什么官员组队搞15岁女的,按call hen罪而不是强J,那法官还说call 很罪的量刑起点比强J高,没错是比他高,但强J最高刑罚30年,call hen罪最高才10年,法官明显帮了那些官员(谁叫你不是官?不是dang员?)
.......

那个狗日的官员嫖宿幼女按照嫖 娼罪来算就真TMD不对了
我看了报到的,受害女生不是15岁而是14岁不到


首先,他绝对知道被害女生的年龄小于14岁,因为他就是点名要的“学生妹”,而法官给的判罚是“他未明确得知该受害人年龄小于14岁,所以按照嫖 娼罪判罚”
被害者是否超过14岁,这是一个分水岭
无论是谁只要是和14岁以下的女性发生SEX关系,不管对方是自愿的还是非自愿的,一律按照强奸罪处理,而强奸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判死刑。而和超过14岁的女性发生关系则分成两种情况,如果是女方自愿,就是嫖 娼罪,如果是女方不愿意,则是强奸罪。
现在被害女生只有14岁不到,那么无论怎么扯都跟嫖 娼罪扯不上关系,只能是强奸罪。
明显是法官对其偏袒了。
嫖 娼罪和强奸罪到底有多大区别呢?
这个法官给这个领导判的是嫖 娼罪,罚款9000元,行政拘留15天
而如果要是按照强奸罪来判的话不仅要判刑而且还要赔偿受害人家属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费用。
一边是嫖客,一边是强奸犯。
可以按照强奸犯来判罚的,法官非要判成嫖客,明显法官是向着那领导的。
我 他 妈 的 就 奇 怪 了
你把人家一个不到14岁的处女给上了,这不叫强奸?叫嫖 娼?
处女啊,第一次就给了这种禽兽了。人家肯定不愿意吧,如果愿意就不会报警了。
这还不叫强奸?
我擦你妈了个B!(是他逼我说脏话的……我本来不想的)
禽兽领导+同样不是东西的法官=官官相护
有钱人+无良交警=官富相护
这个狗日的混账世界真的没救了。
也许并不是世界没救了,只是中国没救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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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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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09-05-12 18:44
钱。。。
有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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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红のin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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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09-05-12 19:06
撞飞5米多高20多米远肯定时速100KM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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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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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09-05-12 19:34
有权有钱不是错,但也不能仗势欺人太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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芊de奶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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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09-05-12 20:10
社会真的不行了~
贫富差异,富人,官员都可以为所欲为了~
钱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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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09-05-12 20:38
我今天也有在东南快报上看到这则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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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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