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学教授Charles Nesson将于今年夏天为音乐文件共享者Joel Tenenbaum辩护。他认为,在P2P网络上非盈利性地大量散发音乐拷贝是合法的。P2P用户根本不需要为此进行损失赔偿,并且没有证据表明这会对专利持有者造成损坏。
[附件] 这只是这位哈佛法学教授为Joel Tenenbaum辩护词中的一小部分,此君因提供版权音乐共享而被告上公堂。Nesson并不准备把辩护的重点放在被告是否确有共享音乐文件行为上,而是宣称被告共享音乐文件的行为是合情合理的,他也根本不需要为此支付法定赔偿。Nesson坚称法定赔偿只能适用于商业侵权行为,他并认为有关规定“完全是强迫性”的。他认为有关规定将使音乐版权商可以把这种行为造成的损害定位为法定损失或实际损失,而在他看来这两种损失实际上是等同的。 如果Nesson辩护成功,他将为数码产品非盈利性共享行为的合法化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基础,而音乐公司则无疑将力阻这种情况的出现,到今年夏天,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就将开始这项案件的审理工作。 洋叫兽比国内的砖家更有共 产主 义信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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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9-05-19 12:11
这个羊叫兽蛮厚道的
![]() 既然阻止不了,倒不如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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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9-05-19 12:32
支持洋叫兽~
那些音乐公司你们放弃挣扎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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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9-05-19 12:36
都是 羊叫兽了,还有啥不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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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9-05-19 12:39
大势所趋吗?
支持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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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9-05-19 12:46
这个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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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9-05-19 12:50
他蛮像E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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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9-05-19 13:07
这老头真是善解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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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9-05-19 13:19
如果合法化,那么那些音乐公司会不会破产?
虽然偶也支持洋叫兽的观点··· 免费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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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9-05-19 13:43
转生之前的素质点没有分配完的转生之后还存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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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9-05-19 14:37
都很无语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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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9-05-19 15:39
这个哈哈,对我们这种伸手党非常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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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09-05-19 18:04
引用第9楼望秋のくさ于2009-05-19 13:43发表的 : 纯帮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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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09-05-19 18:09
支持教授~~我一直认为PSP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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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09-05-19 18:38
关键问题是当今时代还不允许大多数人去当伸手党而不付出。。。现今时代依然是物欲横流的时代
能赢下这个官司很难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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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09-05-19 20:00
看来在国外P2P都是非常麻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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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09-05-19 22:39
绝对支持啊!一切免费优先~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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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09-05-20 00:18
这个才叫教授 O(∩_∩)O~ 太有才了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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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09-05-20 17:27
没人发现这个教授长的很像X-man里的万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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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09-05-20 18:54
就算合法化了音乐公司也没有问题,毕竟现在愿意花钱的也就是喜欢收原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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