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小涛)成都市国资委近日发出紧急通知,从严审批市属国企向银行融资。同时,市国资委开始调查1~9月各企业执行《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的情况。该办法规定,市属国企的投资项目规模一旦超过3000万元,必须报市政府审批。
通知称,从2009年10月1日起,成都市属国有企业(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办理信托产品融资、股权融资、发行债券等融资业务,一律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报市国资委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进行融资。市国资委授权经营企业及市场竞争类企业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委托监管的国有企业由被委托企业主管部门按通知精神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 从去年金融危机开始后,成都市就要求国企防范金融风险,要求国企坚决不搞投机。今年初,市国资委拟定6条防范措施,包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成本、调整结构等,并下发了《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对企业的投融资办法执行情况调查目前已经展开。此次将重点调查了解各市属国有企业在执行《暂行办法》时,是否严格了投融资范围,是否严格了项目要求,是否严格了决策程序,是否严格了审批权限,是否落实了实施责任,是否有投融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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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9-10-09 22:44
和咱没什么关系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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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9-10-09 15:54
除了本省的对其他地区没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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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9-10-09 12:36
额,地域性太强了吧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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