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下恢复单身~~~
幸亏没领了本子再发现杏花那么喜欢爬墙……= = 不然离婚费那可不是啥美好的东西~ 所以,俺只不过是在领本子之前新郎跑路了而已,真的,没啥。 俺还有无数个萝莉正太等着俺养成呢~ 于是大家给俺的养成基金提供点团子吧~ 钱场捧无能的话,那么就捧个人场吧~ |
|
|
沙发#
发布于:2009-10-24 19:59
回 1楼(秋织羽) 的帖子
没用爬墙来形容这种行为,我已经很给面子了……我眼里揉不得一点沙子。 换言之,我就是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主。 |
|
|
2楼#
发布于:2009-10-24 19:59
回 2楼(logo) 的帖子
那么就微笑吧~ |
|
|
3楼#
发布于:2009-10-24 20:00
回 3楼(shaya) 的帖子
挥爪子,俺现在是坚定的“杏花万年总受党”中坚人士。 |
|
|
4楼#
发布于:2009-10-24 20:01
回 5楼(月夜的影子) 的帖子
谈恋爱的人啊……在恋爱期间,眼里只看得到对方对自己说的,没看到对方对着别人说过无数遍同样的话,当一切都是浮云之后,才会发现其实全世界都知道了,只有你不知道而已。 |
|
|
5楼#
发布于:2009-10-24 20:11
回 15楼(logo) 的帖子
其实你RP了,我也RP,如此而已。 |
|
|
6楼#
发布于:2009-10-24 22:56
回 23楼(鱼甲) 的帖子
话说甲鱼叔叔。乃那句话…………………… 俺是不是想歪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