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你不会相信还存在于世的可笑的法律条文大集合。你知道以下行为是非法的吗?
![]() 1. 在加拿大,用1分钱的硬币支付超过25分的债务。 ![]() 2. 在佛罗里达州,在干发器下睡着,即使你是美发厅的主人。 ![]() 3. 在加利福尼亚帕西菲克•格罗夫(Pacific Grove),杀死或者经常威胁蝴蝶。 ![]() 4. 在亚利桑那州,猎骆驼。 ![]() 5. 在内布拉斯加州,如果炉子上没有一罐汤就在酒吧卖啤酒。 ![]() 6. 在阿拉巴马州,戴假胡子在教堂引发笑声。 ![]() 7. 在北达科他州,任何酒吧或餐馆同时售卖啤酒和椒盐卷饼。 ![]() 8. 在乔治亚州亚特兰大,把长颈鹿系在电话线杆或路灯杆上。 ![]() 9. 在纽约,向他人头部投球取乐。 ![]() 10. 在北达科他州,穿着鞋躺下睡着。 ![]() 11. 在俄亥俄州,使鱼醉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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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0-07-11 16:01
= =...这都啥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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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0-07-11 16:03
恩 很不能理解的法律啊~~
那个骆驼的脸感觉很好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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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0-07-11 16:40
有些也是出于保护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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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0-07-11 17:2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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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0-07-11 20:31
使鱼醉酒……这个怎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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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0-07-12 01:02
这种条约还真的存在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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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0-07-12 09:29
看不懂,真的真的看不懂。
是我理解能力有问题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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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0-07-12 10:46
……MS只有前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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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0-07-12 19:17
这样的条文。。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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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0-07-12 21:03
理解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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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0-07-12 21:15
貌似都是因为一些稀奇古怪的案例才定下这些哭笑不得的规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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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0-07-13 15:21
越往后越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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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0-07-13 15:23
天朝也有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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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0-07-13 16:44
8. 在乔治亚州亚特兰大,把长颈鹿系在电话线杆或路灯杆上。
谁那么无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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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0-07-14 08:04
= = 各种看懂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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