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本着双方互相谅解、互相尊重的原则(即食堂谅解学生的行为,学生尊重和适应学校厨师的水平)!
乙方(即食堂)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油炸糕、馅饼的直径必须超过5厘米; 第二条:包子馅里出现“小强(蟑螂)”的次数,平均每周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条:肉菜里肉的含量必须超过百分之五,米饭里砂子的含量必须低于百分之十;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应标明名称,或至少能让10名以上同学分清其中的物质成分; 第五条:厨师不准按长相确定给饭的数量; 第六条:馒头和花卷必须是完整的,最起码不能被其他人咬过或遗留下啮齿类动物的牙印; 第七条:每次饭菜出锅后,厨师必须当着至少五名以上同学的面亲自品尝,如在嘴里停留时间超过10秒钟,才能供学生食用。 甲方(即学生)需做到以下条款 第一条:不准在食堂的墙壁上刻厨师的名字,在旁边悬挂小强的尸体,并召开追悼会; 第二条:不准用馒头、花卷等伤害性极大的硬物投掷厨师颈部以上、腰部以下的部位; 第三条:因饭菜引起的呕吐,不得故意跑到打饭窗口对着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以影响别人的食欲; 第四条:不得要求漂亮美眉一次拿十个以上的饭盒到窗口打饭; 第五条:女同学吃包子吃到已经法定死亡的小强时,尖叫的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 第六条:不得用食堂的饭菜作为玩扑克牌失利的惩罚赌注; 第七条:当天饭菜有“鸡爪子”的时候,不准集体把“鸡爪子”中指竖起来,插在饭盆里向厨师**。 以上条款双方需严格遵守,违约方将被罚吃光食堂当天所有剩饭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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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9-02-09 09:48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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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9-02-09 09:56
很好 很强大
鸡爪子很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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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9-02-09 10:02
很好很强大,我被抽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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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9-02-09 11:07
学校的食堂啊..
真的是太太不卫生了.... 还很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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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9-02-09 11:18
实在太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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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9-02-09 16:02
学校的食堂就是剥削学生的···
没办法,谁叫你在他们学校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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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9-02-09 16:22
第四条:一些家常菜应标明名称,或至少能让10名以上同学分清其中的物质成分
我觉得这条是最必要的,其他笑笑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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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9-02-09 17:05
我们饭堂的鱼血淋淋的,肠子什么的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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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9-02-09 17:53
看完这个感觉我们学校食堂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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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9-02-10 12:29
所以好好学习吧,为了能有个好的工作环境。要不然,到一些黑心工厂里,同样会遭这样的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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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9-02-11 22:36
太搞笑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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