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淡淡的女子,不浮不躁,不争不抢,不去计较浮华之事,不是不追求,只是不去强求。淡然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不要轰轰烈烈,只求安安心心。
有爱情,便全心对待,没有爱情,也一个人惬意。学会一个人生活,不论身边是否有人疼爱。做好自己该做的,有爱或无爱,都安然对待。缘份到了,伸手便去抓住,缘份未到,就去为自己营造一个温馨的小世界。爱情,本就是件宁缺勿滥的事,急不得,急不得 无论心情怎样,不要让自己颓废,每天从头到脚都要干净得体, 做一个化不化妆都活得精致的女子,要随时带着微笑 用空闲的时间去丰富自己的内涵,不一定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只是要让自己多明白一些事,不要做居里夫人窝在一个角落,学会透过表面去看一些东西,经历的多了,懂的便多了,懂了,就不必多言 平时不用多说,会说即可,朋友多了自然是好,若实在做不来,那有几个知心的就好了,交友之事,随缘便可,虚假的应付,那样的交流太廉价,不要也罢 我不是人民币,做不到让每个人都喜欢,别人欣赏也好,有所非议也罢,只要坚定的走好自己的路,只要知己相信着我,那就够了 该得到的,要付出努力抓到手,不该得到的,想也不要去想。做这样一个淡淡的女子,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原则,有自己的信仰,不急功近利,天浮夸轻薄,做到宠辱不惊,也会大笑,也会打闹,心,却静如水。淡定安逸,学会懂得,从而学会慈悲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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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1-08-11 12:50
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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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1-08-11 12:53
回 1楼(梦幻的夏) 的帖子
你就不要找借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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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1-08-11 13:01
找人嫁了吧……
黑夏合适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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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1-08-11 13:29
这种东西我看了总觉得淡豚。。。。。。。。。。。。做得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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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1-08-11 13:32
回 1楼(梦幻的夏) 的帖子
你赶快找个人嫁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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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1-08-11 13:33
- - 说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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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1-08-11 14:12
回 楼主(苏子愀然) 的帖子
恩! 你是寂寞了 一定的 ![]() PS: 最后那句我记得应该是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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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1-08-11 14:17
爱情神马的最讨厌了。。。
暂且弃之,以免深陷其中。。 不知何日何时重将其拾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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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1-08-11 19:58
老夏,你的观念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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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11-08-11 20:02
表示再也不相信爱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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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1-08-14 09:42
可把女子改成男子,哈哈,受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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