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伟铭出庭受审 去年12月14日,30岁的成都男子孙伟铭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的惨剧。7月24日,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称其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据悉这是全国首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醉驾者判处死刑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7月24日《京华时报》)刚刚发生的南京个体老板张明宝醉酒驾车造成5死4伤特大交通事故震惊全国,孙伟铭案引起争议在所难免。我国施行的虽然不是判例法,但成都中院的这个“判例”必将影响各地方法院对包括张明宝在内的类似案件的量刑,那么,孙伟铭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是否妥当呢? 按字面来“抠”,《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主观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孙伟铭似乎有点“冤”,但我们更应看到,一个醉酒之人,其不受意识支配的“发作”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为此,我觉得针对醉酒驾车者,理应将其“动机”界定在驾车之前,而非驾车途中——驾驶员都是成年人,谁不知道汽车会撞死人?谁又不知道喝酒能麻痹大脑、造成思维混乱乃至行为能力降低?从这一点来讲,酒后开车本身就可说是在“主观故意”地危害公共安全,至于其在撞人时的所谓“不受意识支配”,完全是他在酒后开车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的结果。成都中院的判罚,我认为是妥当的,不仅如此,还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司法进步。 从重处罚醉酒驾车行为是完全必要的,但我并不支持成都两位律师要求在《刑法》中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的建议。事实上,“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涵盖了所谓“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的所有罪行特征。现在,孙伟铭已提起上诉,这当然是他的权利,但不管最终判决如何,成都中院的这个判决都无疑向那些曾有过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危险行为的人发出了一个严厉的信号,我以为,法院有引导民众行为的能力,也应该释放和运用这种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当下已然泛滥的醉酒驾车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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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09-07-28 12:33
这样才好.
不然有谁会去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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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09-07-27 21:41
撞死人当然要偿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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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09-07-27 21:40
活该啦。
给大家个教训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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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09-07-27 21:29
悲剧啊 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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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09-07-27 20:28
虾米
四死 不是 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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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09-07-27 20:02
这人据说他小区里的人都对他印象很好嘞,可惜犯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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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09-07-27 17:32
说实话 觉得有点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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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09-07-27 17:28
这几个月没回成都…………有人被枪杀,公交被放火…………这次又撞死了人…………
叹~~~你这司机抹黑也太那啥了吧!该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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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09-07-27 16:58
这司机太坏了,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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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布于:2009-07-27 14:33
。。。我国法制需要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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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09-07-27 13:16
回 15楼(鱼甲) 的帖子
鱼哥啊。。。警戒下自己呗。。以后别酒后开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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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09-07-27 13:11
幸好偶不喝9也不会开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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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09-07-27 12:54
死了好,也好告戒一下许多了,别不把人命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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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09-07-27 12:43
关键是无证……你无证开什么车……没喝酒都可能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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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09-07-27 11:28
悲剧啊悲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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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09-07-27 11:13
诶。。。奇怪啊。。。上面是四死一伤,怎么下面又变成五死四伤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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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09-07-27 11:13
这个好像已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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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09-07-27 11:12
虽然不懂法律,但是从情理上讲,也许是通的吧。
虽然不喜欢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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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09-07-27 11:03
最近醉酒驾车撞死人的消息很多~~
因该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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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发布于:2009-07-27 10:34
死刑一点都不过~~南京那个酒后驾车6死4伤的也应该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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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发布于:2009-07-27 10:27
这种司机不能给他机会,法律给他宽容的机会,谁给死者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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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发布于:2009-07-27 06:25
无证且醉酒驾驶,连撞5车后逃逸,酿下4死1伤
无差别杀4人+逃逸,死刑差不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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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发布于:2009-07-27 06:1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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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发布于:2009-07-27 03:26
一个无期也没比死刑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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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发布于:2009-07-27 01:54
可怜啊 还有个尚在肚子里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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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发布于:2009-07-27 01:31
不被判死刑
他或者其他人也照样死 这次不死下次死 好吧我腹黑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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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发布于:2009-07-27 01:28
杀鸡儆猴了,估计不少人不敢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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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发布于:2009-07-27 01:19
此人当真乃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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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发布于:2009-07-27 01:18
大家要引以为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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