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图有真相~
首先是2人的性别~ [附件] [附件] 如你所见都是女的~ 也就是说她们是同性结婚~ 那么~我们再看看老夏童鞋的法律~ [附件] 注意第七条第二款~~ 和第八条第二款~ 根据这两条此二人已经违法~ 第七条第二款明确的说了社区性别不同~ 也就是说论坛性别不同~ 次二人相同~(也就是说不管你现实是公还是母= = ~) 第八条 第二款~ 明确说名此婚姻无效~ 所以~ 此二人婚姻状态应该解除~ 嘿嘿- - 我就是来找茬的~ 哇o(∩_∩)o 哈哈哈哈~ 所有单身的童鞋们一起来棒打鸳鸯啦~ |
|
|
沙发#
发布于:2009-11-30 23:37
- -不发表任何意见
不过是虚拟的东西 何必··· |
|
|
2楼#
发布于:2009-11-30 23:42
等候无月姐的回应 - -
|
|
|
3楼#
发布于:2009-11-30 23:43
随风你想BL直说就行了。
手滑选成正方了,离婚禁止,你来出那10W团子? |
|
4楼#
发布于:2009-11-30 23:45
中立围观 不明情况
|
|
5楼#
发布于:2009-11-30 23:49
虽然我经常欺负YY。。不过拆散婚姻是不好的。什么法律什么伦德见鬼去,两人真心相爱就好
|
|
|
6楼#
发布于:2009-11-30 23:53
为嘛主角没出现?
|
|
7楼#
发布于:2009-11-30 23:59
随风想和星尘一起就直说吧 我们不会反对的 - -
|
|
|
8楼#
发布于:2009-12-01 00:16
回 3楼(梦幻的夏) 的帖子
喂喂老夏你怎么能这样了~那可是你写的法律咱是在支持你工作你居然来拆台太过分了- - ~ |
|
|
9楼#
发布于:2009-12-01 00:16
随风你应该感谢我们呀 有我们做先驱你和jq男结婚就不会有顾虑啦~ 去吧!!随风!! 大胆的说出你的爱吧!!
|
|
|
10楼#
发布于:2009-12-01 00:28
回 11楼(神无月) 的帖子
支持无月姐!! |
|
|
11楼#
发布于:2009-12-01 00:35
本面包师中立~~
新来的情况不熟,无权发表观点的 |
|
|
12楼#
发布于:2009-12-01 00:40
偶只能说,LZ,难道你很嫉妒人家为什么能GL而你不能和华胸BL到底的说??嘛,现在国 家也逐步放宽政 策,让同性的XX,所以LZ你不用棒打鸳鸯,其实你也可以= =
|
|
13楼#
发布于:2009-12-01 01:02
百合多好啊- -
要求改革“法 律” 不能歧视同 性 恋 |
|
|
14楼#
发布于:2009-12-01 01:06
|
|
|
15楼#
发布于:2009-12-01 05:13
呵呵 为了这个专门发了一贴 孤寂の随风你好可爱哦~ 嘻嘻
恩 恩[附件] 关于这个问题吗 恩 如果无月同意滴话 我们就可以离婚哦 0 0 恩 好像触犯法律了呢 结婚时候 还真米看认真看法律呢 都不知道滴说. 对不起哦 貌似又给大叔填麻烦了呢 恩.... |
|
|
16楼#
发布于:2009-12-01 05:59
不关三次元事吧
|
|
|
17楼#
发布于:2009-12-01 06:29
随风是真的寂寞了。。。
|
|
|
18楼#
发布于:2009-12-01 07:41
我还是保持中立好了
|
|
19楼#
发布于:2009-12-01 07:44
随风你就老实说吧,你是看上幽幽了还是看上无月了~交给我好了
|
|
|
20楼#
发布于:2009-12-01 08:21
恩 围观各种棒打鸳鸯和抢婚逼婚拆婚
|
|
21楼#
发布于:2009-12-01 08:24
在这之前,先把遣散费筹集好吧
|
|
|
22楼#
发布于:2009-12-01 08:36
围观楼主拆婚
|
|
|
23楼#
发布于:2009-12-01 08:46
宅姐和宅叔不也是百合!
|
|
24楼#
发布于:2009-12-01 08:52
我是来围观的……不过都已经结婚了,拆散了也不好吧~
|
|
|
25楼#
发布于:2009-12-01 11:13
随风你是想BL吧
|
|
|
26楼#
发布于:2009-12-01 12:29
汗了。。。围观~支持无月~
PS:离婚贵!亏大啊!还是别离了~ |
|
|
27楼#
发布于:2009-12-01 12:43
不是很懂,围观···
|
|
28楼#
发布于:2009-12-01 12:52
昨天看
啊不对,是今天凌晨 还只偶我一个反方 现在都六个了 |
|
|
29楼#
发布于:2009-12-01 12:54
...................................
这..不说话 绝对不无聊 就这样 |
|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