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无锡2月2日电 (孙权 姚鑫) 记者今天从无锡市崇安区法院获悉,该院1日审结了一起“90后”抢劫案件,91年出生的安徽籍男子张某仅仅因为抢劫了50元人民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着实令人扼腕。 据了解,今年刚满18岁的小伙子张某从安徽到家到无锡打工,因为没找到工作,生活困顿,情急之下,张某便购置了折叠刀等凶器,准备在晚上对单身女子实施抢劫。
2009年11月15日晚上2点,张某将目标锁定了无锡某足浴店做技师的李女士,在李女士下班回家时,张某突然发难,将李女士的左上臂和左手腕刺伤并抢得人民币50元。 事发后,李女士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接警后迅速展开搜查,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其所获赃款赃物也一并发还给了被害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
|
|
沙发#
发布于:2010-02-03 19:32
这很正确了..
|
|
2楼#
发布于:2010-02-03 19:36
替他悲哀= 。 =
|
|
3楼#
发布于:2010-02-03 19:40
持械抢劫那木办法 - -
不过如果按金额算咱是不是早该终身监禁啥的…… = = |
|
4楼#
发布于:2010-02-03 20:12
有抢劫一毛钱被判刑的~~~~~~~~~~
|
|
|
5楼#
发布于:2010-02-03 20:15
50元就被判4年半,真是杯具……
|
|
6楼#
发布于:2010-02-03 20:44
- -抢东西 唉 素质啊
|
|
|
7楼#
发布于:2010-02-03 20:53
太严重了吧……
|
|
8楼#
发布于:2010-02-03 20:54
奇怪,应该是5年才对应嘛
|
|
9楼#
发布于:2010-02-03 21:51
抢劫就要重判才对
|
|
|
10楼#
发布于:2010-02-04 00:27
有点严重化了吧
|
|
11楼#
发布于:2010-02-04 08:15
- -50元不够被判刑的吧
|
|
|
12楼#
发布于:2010-02-04 15:41
那还不如多抢一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