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西都市报报到:今日,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将赴京,出席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作为每年的“提案大户”———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高级经济师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是其提案之一。“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昨日,张晓梅在成都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家务劳动又如何工资化呢?张晓梅提出了三点建议:一、取消《婚姻法》劳动补偿制度中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家务劳动仅仅是社会分工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所创造的价值与夫妻间适用何种财产制没有任何关系。”二、明确家务劳动补偿的相关因素。三、扩大家务劳动补偿提出的时间范围。《婚姻法》规定补偿请求只能在离婚时提出,这样事实上损害了从事家务劳动一方的财产权益。建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纳入到提出劳动补偿要求的时间范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可以根据其劳动的时间和强度、参考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以及配偶的收入等方面来提出补偿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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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0-03-03 12:25
真是太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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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0-03-02 23:22
喜欢才在一起的..干嘛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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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0-03-02 23:20
自己家里自己商量解决吧 这个也立法觉得有点搞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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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0-03-02 21:57
这貌似很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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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0-03-02 20:30
这是个不错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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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0-03-02 20:18
什么都谈钱的话趁早离婚吧,真是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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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0-03-02 19:52
= =这家子好和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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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0-03-02 19:49
额....其实现在 特别是80后 不是双方都不怎么做家务的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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