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开封市纪委获悉,日前,该部门发文对开封县朱仙镇、通许县个别干部违反“六条规定”的问题进行通报。 开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12月7日中午,开封县朱仙镇党委委员吴启伟,副科级干部何守国,西姜寨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吴文良以办事为由请假,与西姜寨乡政府干部文传胜在朱仙镇北关某饭店吃饭,席间吴启伟等人喝了近3瓶白酒。当天下午下班后,吴启伟、文传胜又应朱仙镇干部崔某邀请,一起到崔家喝酒,当日20时左右,文传胜酒后死亡。 开封县纪委表示,分别给予吴启伟等3人记大过处分。另外,2009年12月30日,通许县公路局工作人员张华在电脑上玩游戏,上级检查人员上前制止时,被张华推成腰部严重扭伤。张华的行为妨碍了执行公务,通许县纪委给予其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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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0-03-06 20:26
酒喝多了真的会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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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0-03-06 03:00
哎 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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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0-03-05 23:18
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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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0-03-05 21:07
这也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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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0-03-05 20:12
这处分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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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0-03-05 19:55
我对此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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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0-03-05 19:42
我该说什么呢,拿纳税人的钱喝酒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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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0-03-05 19:36
酒。。毕竟不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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